数据保护声明

面向业务合作伙伴的数据保护声明

SCHWEIZER ELECTRONIC AG

Schweizer Electronic AG 面向业务合作伙伴的数据保护声明

SCHWEIZER ELECTRONIC AG 保护我们客户、销售合作伙伴、供应商和合作伙伴(以下简称“业务合作伙伴”)联系人(以下简称“我们的联系人”)的个人数据,这是 Schweizer Electronic AG, Einsteinstrasse 10, 78713 Schramberg, Germany 及其子公司(都称为“SCHWEIZER”)的重中之重。因此,Schweizer Electronic AG 将在处理个人数据的时候将根据适用法律规定保护个人数据并确保数据安全性。

 

1.数据类别、处理目的和法律依据

与业务合作伙伴开展合作的时候,SCHWEIZER 将出于以下目的处理个人数据:

• 与业务合作伙伴就产品、服务和项目进行沟通,例如:处理业务合作伙伴询盘;
• 计划、实施和管理 SCHWEIZER 与业务合作伙伴之间的(合同)业务关系,例如:结算产品和服务订单、收款、会计核算、结账和收账以及交货;
• 进行客户调查、营销活动、市场分析、抽奖、竞赛或类似活动与事件;
• 维护和保护我们的产品和服务以及我们网站的安全,预防和发现安全风险、欺诈或其他犯罪或蓄意危害活动;
• 遵守 (i) 法律要求(例如:税务和商业保留要求),(ii) 现有合规性审查义务(防止白领犯罪或洗钱)和 (iii) 瑞士准则和行业标准;以及
• 解决法律纠纷,执行现有合同,提出、行使和维护法律权利要求。

出于上述目的,SCHWEIZER 必要时可处理以下类别的个人数据:

• 诸如姓和名、营业地址、营业电话、营业手机号、营业传真号、营业电子邮箱地址之类的联系信息;
• 支付数据,例如:支付交易或防止欺诈所需的信息,包括信用类型信息和卡验证号;
• 项目框架内或清算与 SCHWEIZER 的合同关系时需要处理的其他信息,或由我们联系人自愿提供的信息,例如:已作下单、已作询盘或项目细节;
• 通过公开来源获得的信息;和
• 合规性审查范围内,涉及业务伙伴的相关法律程序和其他法律纠纷的信息。

个人数据处理是实现上述目的所必需的,包括实现与业务合作伙伴的(合同)业务关系。数据处理的法律依据是——除非另有明确规定——数据保护基本条例第 6 (1) (b) 和 (f) 条或我们联系人明确给予的同意(数据保护基本条例第 6 (1) (a) 条)。

如果不提供上述个人数据或 SCHWEIZER 无法采集这些数据,则可能无法实现上述各项目的。

 

2.企业内部责任机构

除非另有约定,否则采集、使用和处理您个人数据的责任方是 Schweizer Electronic AG, Einsteinstrasse 10, 78713 Schramberg,由董事会成员 Marc Bunz 和 Nicolas-Fabian Schweizer 代表。

 

3.个人数据的传输和转发

SCHWEIZER 可能出于上述目的将个人数据传输给 Schweizer Electronic AG 的关联公司,但仅限于当实现上述目的需要的时候。

SCHWEIZER 在法律允许和需要的范围内将个人数据传输给法院、监管机构或法律公司,旨在遵守适用法律或主张、行使或维护法律权利要求。

SCHWEIZER 与服务提供商(所谓的订单处理商)密切合作,例如:IT 维护服务的服务提供商。这些服务提供商仅根据 SCHWEIZER 的指示行事,并按合同规定有义务遵守适用数据保护法律要求。

上述收件人可能身处非欧洲经济区国家(“第三国”),则这些国家的适用法律不能确保与您本国同等水平的数据保护。

这种情况下,SCHWEIZER 将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为保护个人数据提供合适且合理的保证。

• 因此,只有当非欧盟集团公司实施了 SCHWEIZER 数据保护管理系统时,我们才会向其转发您的个人数据。
• 个人数据不会传输给集团外第三国的收件人,除非他们确保提供与 Schweizer Electronic AG 相同标准的数据保护。

 

4.保存期限

如果在采集的时候没有明确注明保存期限(例如:同意声明框架内),只要不再需要您的个人数据来实现其保存目的,则将删除您的个人数据,除非存在反对相应删除的法律保留义务(例如:商业和税收保留义务)。

 

5.已出具同意声明的可撤销性

如果我们的联系人已声明同意处理其个人数据,则联系人有权在任何时候撤销已出具的同意声明,并且该项撤销对以后同样生效,也就是撤销后不影响以前在同意声明基础上所作处理的合法性。撤销之后,SCHWEIZER 只能在 SCHWEIZER 可基于另一法律基础处理的范围内继续处理个人数据。递交名片暗含了上述意义上的处理同意声明。

 

6.您的个人数据的知情权、更正权、删除权或限制权、反对权和数据传输权。

根据适用数据保护法,我们的联系人有以下权利:
(i)要求确认 SCHWEIZER 是否正在处理其个人数据,并了解有关 SCHWEIZER 所处理的个人数据的信息,以及进一步更多信息,
(ii)要求纠正不正确的个人数据,
(iii) 要求删除由 SCHWEIZER 处理的个人数据,
(iv)要求限制由 SCHWEIZER 处理个人数据,
(v)要求以结构化、常用和机器可读的格式获取我们联系人向 SCHWEIZER 提供的个人数据,或要求将个人数据传输给第三方,或者
(vi)对 SCHWEIZER 处理我们联系人的个人数据提出异议。

 

7.联系人

SCHWEIZER 的数据保护组织为所有与数据保护有关的问题提供相关支持。也可以向 SCHWEIZER 的数据保护组织提出投诉,并主张第 6 点中提及的权利。

可通过 datenschutz@schweizer.ag 联系 Schweizer Electronic AG 的数据保护组织。

Schweizer Electronic AG 的责任数据保护专员是:

Thomas Brüstle
Schweizer Electronic AG
Einsteinstrasse 19
78713 Schramberg, Germany
datenschutz@schweizer.ag

SCHWEIZER 一直致力于解决和纠正通过上述渠道收到的询问和投诉。除了上述 SCHWEIZER 联系方式外,您还可随时联系责任数据保护监管机构。

Schweizer Electronic AG 的责任数据保护机构是:

巴登-符腾堡州数据保护和信息自由专员
邮政 10 29 32 70025 Stuttgart
Königstraße 10a, 70173 Stuttgart
网站: www.baden-wuerttemberg.datenschutz.de